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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西安高新区城镇社区工作人员招聘体检及考察递补安排的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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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2019年西安高新区城镇社区工作人员综合成绩查询、体检及考察安排的公告》安排,2019年9月27日(星期五)上午进行了体检环节。

现有8名考生自愿放弃体检。空缺名额,可按招聘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

一、体检安排

(一)体检递补人员名单:详见附件1。

(二)体检时间、地点:

1.2019年10月9日(星期三)上午8:00,在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长安区医院(长安区郭杜街道文苑中路120号)东门集合。迟到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。

2.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身份证、近期免冠照片一张。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。

3.乘车路线:乘321路、324路、616路、127路、322路,4-06路、4-07路、4-11路、4-12路、4-16路到“樱花广场站”即到。

二、考察安排

(一)体检项目全部完成的考生,下载并填写《2019年西安高新区城镇社区工作人员政审表》(附件2)。

(二)经考生本人单位(村(居)委会)出具意见盖章后,请于2019年10月14日(周一)上午9:00—12:00,将《政审表》交至西安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a-405室,未能在规定时间按要求提交考察材料的,取消考察资格。

三、注意事项

(一)请体检人员下载《体检须知》(附件3),仔细阅读,按要求做好准备。

(二)体检人员应遵守体检纪律,服从工作人员管理,体检过程中不得随意接打电话,否则按规定清理出场,取消体检资格。

(三)体检人员不得请人代检,对弄虚作假,隐瞒实情,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,取消聘用资格。

(四)体检、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。

(五)体检、考察递补人员须保持通信联络畅通。因无法与递补人员取得联系的,取消递补资格。

2019年9月3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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